《廣東省民政廳關于社會組織年度工作報告的實施辦法(試行)》政策解讀
經省司法廳審查同意,我廳出臺《廣東省社會組織年度工作報告實施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規范性文件,并報省政府辦公廳,在《廣東省人民政府公報》上發布。根據省政府法制辦《印發<關于規范性文件認定的指導意見(試行)>等管理制度的通知》(粵府法〔2016〕75號)有關要求,就文件制定解讀如下:
廣東省民政廳網站
2019-07-05
469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