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眾議院通過《遠程訪問安全法》,中國AI算力面臨“數字圍堵”
近日,美國眾議院以以369票支持、22票反對的壓倒性優勢通過了一項名為《遠程訪問安全法》(H.R.2683)的新法案。這項立法雖尚未成為正式法律,但其核心理念標志著美國出口管制體系正從傳統的實體貨物監管,向數字服務和遠程算力使用延伸,預示著全球科技競爭進入一個更深層次的階段。
該法案的核心在于重新定義“出口”——今后,即便一臺高性能AI芯片從未離開美國本土,只要境外用戶(尤其是被美方列為“關注對象”的國家或實體)通過互聯網遠程調用其計算能力,也將被視為一次受控的“出口行為”。這意味著,外國實體租用部署在海外數據中心的GPU資源來訓練人工智能模型,可能需要事先獲得美國商務部工業與安全局(BIS)的許可,否則將被認定為違法;而AWS、微軟Azure等美國云服務商,若向未獲許可的外國客戶提供遠程算力服務,也將承擔連帶責任。
從監管范圍來看,法案重點鎖定三大高風險場景:可能助力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研發的AI模型訓練、可用于攻擊性網絡行動的量子計算訪問,以及敏感黑客工具的遠程獲取,形成了精準打擊的監管閉環。
長期以來,美國對高端AI芯片、量子計算機等敏感技術的管控,均聚焦于“物理實體轉移”,即通過限制芯片出口、設備跨境運輸等方式構建技術壁壘。但隨著云計算技術的普及,一種全新的技術獲取路徑應運而生:外國企業無需購買芯片實物,只需通過互聯網租用位于美國或受美國管轄的數據中心資源,即可遠程調用高端芯片的算力,完成AI模型訓練、量子計算等關鍵任務。
這種“芯片不出境,能力被用走”的模式,讓此前的芯片出口禁令形同虛設,也成為美國政界推動立法的核心動因。有調查顯示,部分被列入管制清單的企業,正是通過東南亞、日本等第三國的云服務平臺,間接獲取美國先進算力,這一現象進一步加速了法案的推進進程。
其實,早在2024年4月,紐約州共和黨眾議員邁克·勞勒就曾提出首版法案(H.R.8152),并于當年9月在眾議院快速通過,但因國會換屆未能完成參議院審議。2025年4月,換屆后的第119屆國會重啟立法進程,勞勒推出新版法案(H.R.2683),在保留核心框架的基礎上,進一步拓寬了“遠程訪問”的定義范圍,并賦予商務部更大的細則制定權限,該版本隨后以全票通過眾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審核,最終在2026年初的眾議院全會上高票過關。
當前,法案已移交參議院銀行委員會審議,盡管參院版本在表述上更加直接,但從目前的政治氛圍來看,兩黨在“管控云服務漏洞”上已形成廣泛共識,公開反對聲音寥寥,法案后續通過參議院的概率較高。若最終經總統簽署生效,BIS將很快出臺配套實施細則,明確許可標準與處罰措施。
此舉也將對全球云計算生態產生深遠影響。國際云服務商或將被迫加強客戶身份審核、部署地理圍欄,并記錄所有高算力訪問行為;而中國科技企業若繼續依賴境外云平臺進行大模型訓練,將面臨前所未有的合規風險。更值得警惕的是,法案可能引發的“寒蟬效應”——部分海外云服務商可能在細則落地前就主動暫停與相關企業的合作,進一步加劇算力獲取的緊張局面。
從更深層次看,《遠程訪問安全法》的出臺,是美國科技競爭策略的重要轉向,即從“物理空間的技術封鎖”轉向“數字空間的行為管控”。這種監管范圍的擴張,不僅讓數據、服務接口、云端算力都成為監管對象,更可能加劇全球科技產業鏈的割裂。
在中美科技競爭日趨復雜的背景下,這部法案與此前的芯片出口禁令、對華投資審查政策形成協同,共同構建起一套覆蓋物理與數字兩個維度的技術管控網絡。對于全球企業而言,今后的跨境技術合作與數字服務輸出,都需先過“合規審查關”,國際科技合作的門檻正持續抬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