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專利局以“國家安全”為由,駁回長江存儲專利無效申請
近日,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作出裁決:正式駁回中國存儲芯片領軍企業長江存儲(YMTC)針對美光科技(Micron)兩項核心專利提出的無效請求。
長江存儲此次挑戰的兩項專利(US8,945,996 B2 與 US10,872,903 B2)涉及3D NAND閃存的關鍵制造工藝。若成功無效,將削弱美光在高端存儲市場的技術護城河。
然而,USPTO在裁決中并未就專利本身的技術有效性進行審查,而是以程序性理由駁回——長江存儲未能充分披露其“真實利害關系人”(Real Party in Interest, RPI)。
USPTO在裁決中稱,長江存儲未能明確其實際控制方身份對其專利無效請求是致命的。即外國政府是否可以成為有能力控制由“人”提起的訴訟的RPI( “Real Party in Interest”,即 “真實利害關系人”),其提供的簡報也沒有在這方面起到什么作用。
USPTO指出,鑒于長江存儲已被列入美國“實體清單”,且其母公司受中國政府控制,存在“外國政府可能實際控制訴訟行為”的風險。盡管長江存儲辯稱其僅為獨立商業實體,但USPTO認為,在涉及國家安全敏感技術的背景下,申請人有義務徹底澄清所有潛在控制方。而長江存儲的回應“未能解決外國政府代表的承認及美國立法機構調查結果”,導致其未履行法定義務,故申請“不符合審議條件”。
這一邏輯背后,是USPTO局長約翰·斯奎爾斯(John Squires)于2025年10月發布的備忘錄所確立的新原則:在專利無效程序中引入國家安全審查,要求明確RPI不僅是程序公正問題,更是防止敏感技術外泄的“國家安全措施”。這實質上為外國企業,尤其是被列入制裁名單的中企,設置了額外的法律門檻。
長江存儲此前就對USPTO在IPR2025-00098和IPR2025-00099號案件中要求說明理由的命令作出回應:“專利局不應容忍美光公司試圖利用實體清單轉移人們對IPR程序實質內容的關注。長江存儲被列入實體清單與‘ US 8,945,996 專利的可專利性無關,也與IPR程序的進行無關。同樣,撤銷此次IPR程序或以其他方式阻止長江存儲向專利審判和上訴委員會(PTAB)提出申請,都無助于推進實體清單旨在保護的利益。揭露并幫助撤銷美光公司的非法壟斷行為對所有人都有利。允許長江存儲平等地使用PTAB很可能導致無效專利被撤銷——這符合公眾利益?!?/span>
此次專利無效失敗,只是長江存儲與美光長達三年全球專利攻防的一部分。自2023年底起,長江存儲對美光在美國、歐洲、中國三地展開多線訴訟:在美國,長江存儲先后在加州北區法院起訴美光侵犯其19項3D NAND及DRAM專利,并在德州東區追加8項新專利指控;在歐洲,長江存儲于2025年11月在統一專利法院起訴美光侵犯其3件3D NAND專利;在中國,其亦對美光三件核心NAND專利發起無效宣告請求。
美國將“實體清單”與專利程序掛鉤,使法律天平明顯傾斜。中國商務部早在2025年11月即表態,美方以“國家安全”為名修改專利規則,“違反其國際知識產權義務,構成對中國企業的歧視性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