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泉技術收警示函,涉及四項違規問題已部分整改
關鍵詞: 鴻泉技術

1月15日,鴻泉技術發布公告稱,公司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浙江監管局下發的《關于對杭州鴻泉物聯網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人員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因存在四項違規問題被監管部門出具警示函,相關責任人員同步被采取監管措施。
根據警示函內容,鴻泉技術的違規問題主要包括四個方面:一是在2024年年度報告及2025年半年度報告中,未按規定披露與實際控制人何軍強發生的非經營性資金往來;二是募集資金現金管理審議程序不規范,存在超期未審議的情況;三是未按規定召開審計委員會會議;四是對子公司上海成生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弦數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未能實施有效管控。
監管部門指出,公司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8號-上市公司資金往來、對外擔保的監管要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等多項監管規定。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何軍強、時任董事會秘書呂慧華、現任董事會秘書章旭健、財務負責人劉江鎮違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對相應違規行為承擔主要責任。基于此,浙江證監局決定對公司及上述四名相關人員分別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監管部門要求,公司及相關人員需認真吸取教訓,加強證券法律法規學習,提高公司規范運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質量,并于收到警示函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提交書面整改報告,杜絕此類違規行為再次發生。
針對警示函所指出的問題,鴻泉技術及相關責任人表示高度重視,將認真吸取教訓,深刻反思并嚴肅整改。公告披露,警示函中提及的公司與實際控制人非經營性資金往來金額為400萬元,該事項已整改完畢,不會影響公司正常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