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里葉IPO被“狙擊”的真相
2026年3月16日,天眼查數據公布了一份開庭公告,公告顯示上海艾為電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艾為電子”)以侵害發明專利權為由,對上海傅里葉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傅里葉半導體”)提起了訴訟。該案件由上海知識產權法院審理,已定于2026年04月27日開庭,案號為(2025)滬73知民初195號。
這一案件立刻引起了市場的廣泛關注,其原因在于:被告傅里葉半導體于開庭公告發布的前一天才剛剛通過了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聆訊。而依照行業慣例,港股IPO的企業在通過上市聆訊后,通常只剩下1-2個月左右的沖刺時間來完成一系列關鍵上市流程,在此期間,資本市場對于擬上市企業的任何重大訴訟、監管事項或經營風險都極為敏感,都有可能影響其對企業的價值評估和投資信心。因此,這一訴訟案件發生的時間點正處于傅里葉半導體登陸港股市場過程中最為脆弱的窗口期,對傅里葉半導體造成了極大的壓力。與之伴隨而來的還有輿論對艾為電子是否在故意針對傅里葉半導體,惡意發起“上市專利狙擊”的質疑。
針對上述情況,愛集微知識產權部門對該案件的基礎背景進行了調查,發現實際上艾為電子早在2025年7月28日就已經對傅里葉半導體提起了這起專利侵權訴訟,而天眼查在2026年3月16日公布的則是上海知產法院針對該案件發出了開庭傳票,并確定了開庭時間的消息,而不是起訴的時間發生在這一天。因此一些媒體所認為的“傅里葉半導體通過港交所聆訊的次日,艾為電子一紙訴狀將其告上法庭”的解讀是不符合現實情況的。
進一步分析涉案專利的公開信息,愛集微知識產權部門發現艾為電子與傅里葉半導體早在2024年時就已經在開展專利上的攻防戰。本次案件的涉案專利ZL201810038898.X于2018年1月16日申請,2020年4月21日獲授權,2024年5月17日被傅里葉半導體提出無效宣告請求,但在2024年11月28日被國家知識產權局判決維持有效。這也從側面說明了本次專利侵權訴訟并非臨時起意,而是有跡可循。
此外,傅里葉半導體在其招股書第189頁中也對這起訴訟的情況進行了十分詳盡的披露,進一步將兩家公司最初發生糾葛的時間前推到了2023年8月,具體內容如下圖內容所示:

結合上述招股書中披露的案件的基本信息以及涉案專利的情況,我們可以清晰地繪制出艾為電子和傅里葉半導體整個知識產權糾紛的來龍去脈:
1、2020年4月21日,艾為電子的涉案專利ZL201810038898.X獲授權;
2、2023年8月22日,艾為電子向上海知識產權法院提起專利侵權訴訟,認為傅里葉半導體的3款產品侵犯了ZL201810038898.X的專利權,并索賠總計1050萬元;
3、2024年5月17日,傅里葉半導體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就ZL201810038898.X提起無效宣告請求;
4、2024年11月28日,國家知識產權局對涉案專利ZL201810038898.X做出了“維持專利權有效”的審查決定;
5、2025年3月5日,傅里葉半導體針對國家知識產權局的無效宣告審查決定,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6、2025年7月28日,艾為電子向上海知識產權法院就傅里葉半導體的相同產品再次提交了相同的訴訟請求;
7、2025年12月24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一審行政判決駁回傅里葉半導體起訴,維持國家知識產權局無效宣告決定有效;
8、2026年1月7日,傅里葉半導體針對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的一審行政判決,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9、2026年3月16日,上海知識產權法院發出開庭傳票,定于4月27日開庭審理。
綜上所述,艾為電子與傅里葉半導體的專利糾紛始于2023年8月,期間雙方歷經侵權起訴、撤訴、再起訴、專利無效、行政訴訟、行政訴訟上訴等多個回合的交手,至今已經過兩年半的時間。因此,一些輿論認為艾為電子故意針對傅里葉半導體,在后者上市過程中的關鍵節點上惡意發起專利狙擊行為的論述是缺乏事實依據的。